贷款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来源:楼团团分类:买房贷款

文章摘要:无论买房还是买车,很多人都会选择申请贷款,其中会涉及到贷款证明人和担保人,而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承担责任不同,当然具体需要了解清楚贷款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贷款证明人一般是民间贷款中,亲戚之间、朋友之间借款,为了提高信任度,会邀请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作为见证人,万一以后发现借贷纠纷,可以作为证明人上法庭,实际生活中会邀请邻居或者周围认识的人作为证明人。

贷款担保人与证明人不同,担保人的责任大很多,需要参与到借款关系中,虽然并不会获取利息,但是要承担还款连带责任。作为担保人,需要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有必要的话还要验资,银行会审核担保人的资质,如果不符合要求,是不能作为担保人的。

2、承担责任不同:

贷款证明人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就算借款人以后拒不还款,债权人也无法要求证明人还款,不过万一发生民事纠纷,证明人作为证人,必须对自己的证词负责,如果提供虚假证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

贷款担保人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在签订贷款前,要看清楚属于什么责任。

哪些不能作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互相的贷款做担保。夫妻属于特殊关系,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仍是夫妻,那么财产是共同财产,银行对这样的担保不信任。

2、贷款地以外户口所在地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人需要是本地人,需要在本地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资质。

3、自己生活无法自理,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离休的人们已经没有收入,只有养老金,这样的话,有可能不能承担担保人的责任,所以,银行也不允许。

5、其他不符合银行要求的人也不能作为贷款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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