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婚姻房产
1、父母出资购买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如果是结婚之前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在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2、在结婚后,父母为双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银行贷款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处理。
4、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子女离婚时,不可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这里有个明确的前提条件,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登记结婚到离婚之间的一段时间内。登记结婚的时间是以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的日期为准,而不是双方办理结婚宴席的时间。
2022-09-12 20: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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