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来源:楼团团分类:婚姻房产

文章摘要:夫妻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会购买房子,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话,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呢?

1、分割的房产必须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婚前的房产、一方父母赠送给子女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为一方个人房产,则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2、根据《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对共同房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对协议不成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平均分割。但非过错方可以主张房产份额上多分甚至要求过错方不分。

3、在具体分割方式上,在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房屋居住、登记现状基础上,可以协议由一方补偿房价款、也可以分割拍卖后的房价款、还可以分割房间。

特别提示:双方虽然可以协议赠与给共同的子女,但实践中一般需要到子女成年才可以按赠与方式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方存在私自转让的风险。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法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此,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

1、折价。夫妻只有一套房产的,离婚后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夫妻有多套房屋的,也可以对多套房屋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折价补偿的分割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也是上海法院最常采用的离婚房产分割方法。

2、变卖。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将诉争房产在市场上出售,然后依法分割卖房款。变卖在夫妻离婚诉讼中很少遇到,其主要原因在于变卖需要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为前提,然而房产的买卖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限最长也就6个月。

3、拍卖。拍卖和变卖的方式基本相似,都是在诉讼期间将诉争房产出售,然后依法分割卖房款。但拍卖和变卖的不同之处在于:变卖是夫妻双方按照市场价出售,而拍卖则是法院委托拍卖行按照拍卖规则进行出售。由于实践中拍卖的价格往往会低于市场价,所以很少有夫妻在离婚诉讼阶段就委托法院对诉争房产进行拍卖分割的。

4、赠与。离婚诉讼案件中将诉争房产进行赠与处理,可以是夫妻双方共同赠与,也可以是夫妻一方赠与所拥有的房产份额。总之,只要当事人同意赠与,法院并不排斥。如夫妻双方或一方将所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等等。

5、放弃。离婚房产分割诉讼中,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如何行使均为当事人的自由,夫妻一方放弃分割夫妻共有房产,只要意思表示真实,法院一般都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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