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文章摘要: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过程中,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房屋继承的话,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

房屋继承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一般情况下,房屋继承手续是需要由自己来进行办理的,因为这个会涉及到公证,但如果不进行公证流程,就可以委托他人来进行办理。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继承是指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继承遗产的相关手续,包括办理继承公证、继承房产过户、析产过户、领取继承的存款。也就是说,继承人只要写好委托书并公证之后,就可以让其他人代为办理继承。

继承委托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

3、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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