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交房怎么办

来源:楼团团分类:收房验房

文章摘要:买新房在签合同的时候会约定交房时间,但现实中很多开发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会违约交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2、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较高,发生纠纷诉诸司法后,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会支持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

3、购房者在选择解除合同后,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1、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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