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交易买卖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拥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买方领取房屋拥有权证、付清全部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
4、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
5、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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