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看房选房
1、公示房源:
开发商在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十日之内,公示所有房源。
2、公布摇号选房安排:
房企在商品房出售现场公布购房登记规则、全部准售房源(含户型)、购房登记时间、摇号、排序结果公布时间以及选房时间等相关事项。
3、购房登记:
在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房企在进行购房登记时,向登记购房人宣讲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核实登记购房者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之后,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4、摇号名单:
房产主管部门将复核后,将具有购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名册》予以保存,及时反馈房企,并提交公证机构。复核后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5、进入摇号:
房企在开盘销售前三日发布摇号公告,同时公示导入摇号系统的《登记购房人名册》。摇号排序选房应采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监督,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
1、了解通报信息。通报由执行单位向新闻媒体通报选房相关事宜,包括选房采取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的方式,具体选房地点,并且通报公证和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2、了解房屋的各项情况。为了让购房者最大限度地了解房屋结构、朝向等具体情况,这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房源现场张贴小区总平面图(标明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楼盘表(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指定专人负责接受购房人的咨询。
3、摇号委托他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果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可由其配偶或亲属代为选房,选房时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准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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