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是指哪一方

来源:楼团团分类:出租签约

文章摘要:房租租赁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因为大多数在外地工作的人都面临租房的问题,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存在承租方和租赁方,那承租方是指哪一方?

承租方是指租户,承租方可直称为“租赁方”,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复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制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方”。

承租方租房需注意什么?

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4、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如果租赁合同未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不承担违约责任:

1. 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

2. 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

3.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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