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共有产权房
产权比例设定的原则是“多出多得,少出少得”,一般购房人产权份额是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
简单理解就是看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这个价格来计算,共有产权房供地时定的价格占多大的比例,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就占多大比例。
举个例子:某个共有产权住房,供地的时候确定将来的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方米,在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4万元/平米的话,那么购房人占有的产权份额就是四分之三,也就是75%,另外25%则是政府占有的产权份额。
1、代持机构首先会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的是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那些高品质商品房乃至豪宅是要被剔除的。
2、在评估确定了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后,会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打个九折(政府的第一项让利)。确定出计算产权比例的“分母”。
3、用该共有产权项目的销售均价除以这个“分母”,就得出了该项目个人产权份额的比例。
2022-09-12 21:32:48
2022-09-12 21:32:48
2022-09-12 21:32:49
2022-09-12 21:32:49
2022-09-12 21:32:49
2022-09-12 21: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