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楼团团分类:二手房过户

文章摘要: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后,则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前需要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买卖合同等材料,具体须知北京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要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赠与合同(原件留存);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2、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

3、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北京二手房过户前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其他产权人卖房意向不一致:

有的房屋属于共有财产,即房屋权利人不止一个。购房者需要知道,只有一个产权人签字同意卖方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过户时,需要房产证上所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或者让产权人出示授权书委托他人签字。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房产证上仅有一人名字,也需要配偶知情同意签字确认卖房。

2、房屋正在被查封:

如果你购买的二手房,被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查封和扣押,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不得对抗公权力的,因此查封期间的房屋肯定是无法过户的。

3、违章建筑、鉴定为危房的二手房:

如果二手房有违建,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过户或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贷款的。而鉴定为危房的房子已经失去了居住的价值和意义,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就要了解房屋的年龄和结构等情况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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