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廉租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房,不得申请公租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的。
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购买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名下有房的,需提供房产证。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有工商注册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8、收入标准:申请享受廉租房租金标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家庭,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3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43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1560元。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注: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
2、发放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通知单》。
3、与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签订《租金补贴协议》。
4、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根据房源情况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房号,与家庭签订《实物配租协议》,未取得住房的实物配租进行轮候,期间暂时享受租金补贴。
2022-09-12 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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