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楼团团分类:廉租房

文章摘要: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
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怎样申请廉租房?

一、申请申请者持《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在受理申请之后30日内,对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然后提出初步意见,并张榜公布。对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审核意见报送到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三、初审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之后的15日内,对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及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将审核意见反馈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四、复审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有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作为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向区财政部门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办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有关手续。
五、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在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中,要明确补贴额度,停止发放补贴情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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