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租房
公租房各个地方的政策有所差异,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摇号方式,其结果通常有两种方式查询:
1、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现场直接查询;
2、网上查询。 其中网上查询,由于各个地方摇号结果公示网站不一样,因此建议你咨询当地国土管理局。
1、无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要在城区没有产权住房,而且还要没有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住房的人。
2、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3、申请人年龄要达到了18岁,同时还要有一定收入和稳定的工作,能够支付租金的,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
4、有稳定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还要在城区里面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才行,还有就是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还能够高于2000元,比如说两人家庭月收入就不能够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就不能高于1500元。市政府也是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首先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接着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再者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进行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最后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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