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了不想买了怎么办

来源:楼团团分类:签约认购

文章摘要:很多人对于买房定金都不是很了解,一般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需要交纳一定的定金。定金缴纳之后,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退还的,所以,购房者在交定金时,一定要考虑清楚。

一般对方会要求赔偿多的一项来作为标准的,一种是2万定金不要,一种是房款30%的赔偿,不过一般法院不会判对方拿到30%的赔偿,但是肯定不少与10%的房款。中介费不需要给,因为这个房产交易不成功,中介服务不成立。

开始需断定本人付定金的形式,付定金分为口定协议和书面协议两种。假设交定金之时,购房者只是与开发商行口头协议,而无书面证据,那么口头上的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应,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别说购房者现在不想买房拿不回定金,就算买房以后,一样也有可能拿不回定金。

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哪些因素?

1、如果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则应将定金抵押房款或退回买房,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在上述过程中都不存在违约情况,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而不涉及赔偿问题。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或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在正式签约时,卖方未能履行认购书中确认的房屋条件,如房价、楼层、面积、朝向等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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