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怎么评估

来源:楼团团分类:拆迁补偿

文章摘要:根据规定,房屋在拆迁之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作为房屋拆迁赔偿的因素之一。

1、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才能进行评估。

2、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现场勘查。

4、咨询综合分析,确定合理补偿基数,为补偿提供可靠数据。

5、编写评估报告,作出评估意见,并确定具体房屋价格。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地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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