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时效问题

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文章摘要: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遗嘱继承的概念,房屋的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房产归属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的继承人。因此,只有当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才能够被继承。当继承关系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存在,则应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有关继承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到被继承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其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其所辖的房产交易办理相关的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齐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继承房产所需的费用包括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2.531001以至2000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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