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签约认购
1、买卖双方基本情况:
首先针对房产交易的双方基本情况都会在认购书中写明,通常购买新房的话,卖方就是开发商,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就是购房者自己,是个体,即购房者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产情况:
认购书是购房者在选购好房子之后才签订的,所以认购书中也应该明确所交易房产的真实情况,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
3、付款方式及金额:
房子的基本情况写清楚之后,房子的交易价格也是敲定好了的,而为避免买卖双方违约,也是需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的,通常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针对房屋价款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贷款或其他方式)。
认购书签订的时间是在购房者选房之后,购房者一旦签订了认购书,那么认购书就起到了一定的法律效力了,认购书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而在我们生活中,如果购房者签订了认购书,就代表认同需要购买这套房子,并且签订了认购书是需要交一笔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出卖人已经按约定收受购房款,该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2-09-12 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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