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出租签约
业主房子出租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办理备案的。承租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可以提出将租赁合同拿去备案的主张。有租房备案要求的话,一般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
2、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
3、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4、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5、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1、屋主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租的,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承租方为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有营业执照的,乙方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转租房屋的,若原《房屋租赁合同》有约定同意转租事项的,则只需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若原《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同意转租事项的,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4、 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明书(不动产证明)、收楼通知书三份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③番禺区房管局查档证明(若产权情况表上显示确权状态为未确权的,同时交收楼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四选一)
5、(1)出租已委托代管的房屋,提供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2)出租共有的房屋,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四份,申请表一份,告知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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