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文章摘要:遗嘱属于房屋继承的一种,而且遗嘱需要进行公证,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应的,那么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房产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1、房产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死后才可进行:在实际生活中,会有不少人为了房产继承而弄出各种各样的纠纷,为了避免继承人以后因房产而产生纠纷,部分房产所有人会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指定的继承人,这就是所谓的“立遗嘱”了,比如分给子女,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这样做并非继承,只能算作赠与。

2、继承人应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人,是指依法可以担任继承人的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作出遗嘱,遗产应转让给合法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被继承人在生前就立遗嘱要将房子捐献出去,这只能算作遗赠,并不是继承的,这要记住了,这是财产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3、房产继承的应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换言之,也就是说,房产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注意了,是生前的”个人财产“。但是,重点来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的房子是共有房子,那么,在继承时免不了要产权分割,只有分割后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才能被继承。这是房产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4、房产继承符合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继承的顺序和依法继承的方式继承的。依法继承的,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得继承第一继承人。一般来说,同一继承人其实也是可以平等地划分遗产,如果协商一致,他们也可以不平等地划分遗产的。

关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想必大家也是知道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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