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收房验房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1、房屋面积测量机构每个地方的测量机构都不止一家,所购房屋的建筑单位使用哪一家测量单位,就是哪一家测量单位,这都是开发商或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由开发商或是房产交易中心指派的测量机构。
2、测量机构的测量资质可以上网或是通过其他的方式查询到。如果对测量机构给出的测量数据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对测量的结果重新进行检验,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这样的检验,并不是一句质疑就可以重新检验的。
3、对于申请人的要求是还没有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商品房预购人和新建商品房的购买人,以及专家委员会认为可以受理重新测量事宜的其他有关当事人。
4、受理之后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对测量的结果重新复核,不管结果如何,复核的单位都会告知申请人。
(一)检验相关文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检验房屋本身
1、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如果存在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选择退房或者维修等处理方式。
(三)注意验收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