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签约认购
1、套数证明:《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
2、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需带好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带好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需带好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户口本。
3、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
4、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月还款额的2倍及以上)、银行流水(月还款额的2倍及以上)。
5、资格证明:纳税清单、社保清单、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报告。
6、还款凭证:贷款银行的银行卡。
1、对于购房需签订以下合同:商品房(住宅及有产权车位)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一式五份);地上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合同(一式四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及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均需到合同签订现场签字并按手印,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2、需按揭贷款合同:总队机关干部按揭贷款银行选择指定银行,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本人及配偶均需到贷款银行办理,如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3、需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选择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需办理)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4、需房屋分户产权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5、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6、委托公证: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签订,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宜;办理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事宜;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事宜;委托书格式由总队统一提供,相关授权事项不得删减。
2022-09-12 19: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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