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物业费要开发票吗

来源:楼团团分类:买房准备

文章摘要:买房缴纳物业费之后是需要向物业管理处索要发票的,如果物业管理处拒开发票,业主可以向有关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要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索取发票,若物业公司拒绝开具发票,业主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和投诉。

关于物业费有哪些误区?

1、未入住就不交。

有的朋友觉得自己还没有入住,就不需要交纳物业费用,但开发商将达到条件的物业交付给购房者,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并由购房者签署相关的凭据。简单地说,购房者签字收房之后,才算是正式完成物业的交接。也就是说,物业费一般是验房合格且有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开始缴纳。

2、对物业不满就不交。

有些业主在装修房屋的时候跟物业公司闹得不愉快,认为是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就会拒交物业费。但购房者要注意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且业主对这种服务的感知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因素。因此,业主不能以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交物业费。

3、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4、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

有的朋友购买的是二手房,在房屋交接的时候没有跟原房主协商清楚之前欠缴的物业费用的问题,购房者觉得不是自己居住期间产生的费用就不交,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最新百科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