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积金
1、对冲还贷申请。已经办理了贷款的职工可在每月1日至10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办理对冲还贷。申请办理对冲还贷时,申请人(含配偶)持本人身份证、还款存折或卡(要准确提供还款帐户的开户银行的支行、营业部或分理处)等材料到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
2、对冲还贷受理。受理人员受理借款人的对冲还贷申请后,先对借款人的对冲还贷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对冲还贷条件的申请,报管理部副主任审批。
3、对冲还贷审批。管理部副主任对符合对冲还贷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提出审批意见。
4、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当场与借款人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5、对冲还贷实施。中心于次月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相应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账户中。贷后管理人员每月15日前负责统计、核对按月对冲还贷的总户数和总金额并编制对冲还贷明细表,审核无误后在系统里做对冲还贷的取数、记账。中心资金核算科根据各管理部系统里上报的对冲还贷人员明细做资金拨付。
6、对冲还贷管理。贷后管理人员负责对已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跟踪。每月的月初对已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统计、整理,对发现不符合对冲还贷条件的贷款,报管理部副主任确认后终止对冲还贷。
1、按月对冲还贷的申请,须在贷款发放地申请,不能跨管理部申请。
2、下面几种特殊情况的按月对冲还贷可以办理:①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地不在同一个地方;②借款人在贷款前或贷款后调动单位的。
3、借款人在贷款前或贷款后调动单位的,须先将公积金账户合并后方可进行对冲还贷开户。职工工作调动并户须调出单位提供工作调动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申请对冲还贷并户分为两种情况:在贷款前调动单位的与在贷款后调动单位的。
4、借款人及配偶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以借款人的名义申请。
5、每月的1—10号为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协议签订日;每月的11—15号为按月对冲还贷取数、记账日;每月的16—30日为按月对冲还贷资料录入日。
2022-09-12 19: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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