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房屋类型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房源不足的可选择轮候或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
以上为西安人才公寓的申请流程,不同的城市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是一样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市保障局。
1.人才公寓分传统定义和现代定义两大类
共性点:针对人才或者综合能力较强的劳动者居住,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
不同点:传统意义无政府补贴,而现代意义有法律条规及政府补贴,走向正规化。
2.人才公寓分类
2.1 我国目前保障性住房构成分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三类,其中公租房是在廉房和经济适用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2 我国目前人才公寓主要分为租赁型和产权型两大类,其中租赁型人才公寓包含着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
2.2.1 租赁型人才公寓
定义: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创业、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它是一种可以为在某地短时间租赁或者是用于过渡期周转的人才的房型。
适用于人群:主要由公共租赁房与廉租房构成,俗称大学生公寓、青年公寓、公寓式酒店等。租赁型人才公寓,主要包括青年公寓、青年 SOHO、公寓式酒店、博士公寓、留学生公寓等。
2.2.2 产权型人才公寓
定义:一般是指可以拥有产权的生活配套公寓产权型人才公寓,是指人才拥有产权的生活配套公寓。
适用于人群:产权型人才公寓参照限价商品住房政策,一般采取“定房价、定供应对象、定建设标准和套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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