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按揭中离婚怎么办

来源:楼团团分类:婚姻房产

文章摘要:不少夫妻在买房的最初选择的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中应该怎么办?离婚后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按揭房的处理方法:

1、双方协商后,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的,评估机构会按市场价评估房屋价值,取得所有权的一方,要补偿对方;

2、房屋增值后,双方都想获得房产但协商不一致的,那可竞价拍卖,出价高的获得房屋所有权,并补偿未能获得房产的另一方;

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先评估拍卖,再分割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这种情况又细分为以下两点:

(1)婚前取得产权证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

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2、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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