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动迁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楼团团分类:拆迁补偿

文章摘要:房子动迁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操作,任一流程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动迁进度,那么,房子动迁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5、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6、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7、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8、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9、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0、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1、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2、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迁户口的一般流程为:

1、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需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的相应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向原常住地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后,注销原有户口;

2、办理迁出户口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证明;办理城区农业户口迁出,需要持迁入地的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受户口证明;

3、办理迁入户口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因出国、入伍、失踪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的,应当出示相应证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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