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公告;
4、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公租房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承租公租房的期限一般为2至5年。合同期满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承租的住房,暂时不能退出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标准在合同内约定。过渡期满后仍不退出的,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届满后需继续承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续签租赁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租房。
承租人购买、受赠或继承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公租房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租房内居住的;不再符合承租公租房条件不告知的或经催告拒绝退出的;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出借、转租、闲置或擅自调换公租房的或者擅自对公租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及配套设施的,将公租房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或违法活动的;将公租房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或违法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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