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买房准备
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1、降低收费标准。
很多业主都认为自己的小区存在物业费收费过高的情况,但是对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不是由物业公司或者业主来决定的。当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的时候,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委员会的名义要求物业公司出具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明细,如果发现物业收费存在违法的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房管所反映。在经过全体业主半数以上的住户同意之后,并且在法律规定价格范围之内,业主是可以和物业公司重新商定物业费用的。
2、提高物业水平。
如果业主对于小区物业的服务范围没有达到物业收费标准的话,在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商议,要求提高服务水平。物业的服务水平包括了大门安保人员是否负责、物业电话是否空置、小区卫生情况、公共设施维修是否及时、工作人员的态度以及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等。
3、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业主发现物业收费太高,而且物业服务又很不满意的话,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是可以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的,但是对于更换物业公司的提议需要具备相关的证据,也就是需要有证据能证明物业收费过高或者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