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房屋产权
办理房产证需要: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1、提交申请。
办理房产证需要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2、测绘。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3、交税。
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4、领证。
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件了,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1、写申请书。
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清楚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刊登遗失声明。
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到当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3、领取房产证。
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户口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房产证。
2022-09-12 19: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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