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

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积金

文章摘要:公积金是职工在职期间缴存的一笔住房储蓄金,可以在买房的时候用来贷款,也可以在租房的时候提取交公积金,那么租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呢?

租房提取公积金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租金总和,一年只能提取一次。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额度还需要考虑城市对额度的限制规定,比如金华市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最高提取额每年不超过2万元。

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

以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为例,具体手续如下:

一、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一个有效状态。“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内容均置灰,无需填写。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五步,查看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申请人的约定提取业务自动开通,系统每3个月将4500元(若住房公积金余额不满4500元的,以余额扣除10元的剩余金额为准)转入申请人第一次支付成功的联名卡账户中。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第一次提取业务办理成功后,申请人的约定提取业务自动开通,系统每3个月将提取金额转入申请人第一次支付成功的联名卡账户中。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申请人因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住房但无法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之日起按每月一千五百元标准每季度提取提取一次,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经办人办理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二、租赁公租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赁公租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途径、办理流程与上述“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一致,在“基本信息”栏目下只需将【租房类型】选择为“公租房”。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依次填写承租人、备案编号(选填)、月租金、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租房支出(发票金额)、租赁房屋地址。需上传公租房合同原件、公租房发票原件影像。申请人若能提供租房备案编号且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为真实的,可以不提供公租房合同和公租房发票。

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时,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备案编号,无备案编号的提供公租房合同、公租房发票原件,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 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以开具的租房发票对应的租赁月份为准。

三、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合同、发票)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合同、发票)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途径、办理流程与上述“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一致,在“基本信息”栏目下只需将【租房类型】选择为“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合同、发票)”。填写内容与上述“公租房”提取要求一致,需上传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原件影像。申请人若能提供租房备案编号且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为真实的,可以不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

第一次提取业务办理成功后,申请人的约定提取业务自动开通,系统每3个月将提取金额(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转入申请人第一次支付成功的联名卡账户中。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时,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的,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备案编号、无备案编号的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原件,自批准之日起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 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以开具的租房发票对应的租赁月份为准。

四、夫妻一方租房提取后,配偶因同一租房事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夫妻一方租房提取后,配偶因同一租房事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由配偶本人或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交由配偶方经办人,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五、原有租房提取事项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经办人办理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最新百科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