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一般来说,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遗嘱的,还有一种是没有遗嘱的。
继承人或被遗赠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没有遗嘱,也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房产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应当被依照《继承法》相关规定进行法定继承。具体办理确定继承权,办理过户手续时有三种方式: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持死者死亡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本条适用于继承人仅有一两人的简单情形。
当所有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或继承人情况过于复杂无法通过公证方式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到法院就房产继承问题提起诉讼,待法院调解或判决之后,以其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需要所有遗产继承人均到场,书面签字确认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之后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用于办理后续房产过户手续。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者所在单位(或村委会、街道办)开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or身份证)、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则需要携带房屋所有权整数、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办公窗口领取)。
另外,办理上述两类手续时,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如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房产的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不低于200元),房屋过户的税费等。具体数额会有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但记得要提前银行卡。
最后,房产继承过户只是实现遗产分割的最后落实步骤,在遗产继承问题中,最重要的还是确定分配方案,先确权。
2022-09-12 21: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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