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土地政策
第一步: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第二步: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第三步: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第四步:测量过程中,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第五步:测量完毕后,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若认为界限清楚,且没有争议的会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第六步:经过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在公告期满后,会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这时农民才算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算农民所有。
农村宅基地确权证书到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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