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来源:楼团团分类:购房税费

文章摘要:如今担保人在现在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一般贷款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都会要求贷款人找一位担保人做担保,那么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作为保证人,不管是一般保证中的还是连带保证中的,实际保证人的责任也就是要为债权提供一定的担保。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如果到期不能够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追讨欠债。不过要是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保证人也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分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时,也就是在债务人被起诉、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通俗来说,债主要先找欠债的人履行之后,再来找你履行。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和担保人中一方或两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也就说债主可以越过欠债的人,直接找你还钱。但是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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