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廉租房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1、民政部门审核:民政局接到住房保障部门的移送的材料,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低保或者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员,经过调查发现不具备条件的就退回,达到条件的就将情况反馈给住房保障部门。
2、公司和登记:通过以上审核的,住房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再次接受社会的监督。没有发现问题的,就办理登记和租赁手续。在一些房源比较紧张的地方,还要经过摇号、配租等程序。
3、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你具备上面的条件,就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低保证明等。然后到街道另一个申请廉租房的核定表,把你自己的情况写好,另外还要写一个申请书,就是你家庭收入较低、住房困难,需要申请廉租房。
4、街道或者社区审核、公示:社区人员对你提交的申请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发现没有问题会实地的走访和调查,包括询问你的邻居等等。初查后没有发现问题,便会将你申请廉租房的情况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他们就会上报房管局。
5、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再审:社区上报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之后,他们会安排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如果发现有问题,可以回退;没有问题的就移送民政局核查。住房保障部门审查主要是对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在当地又无其他住房。一般都有时间限制,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2022-09-12 2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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