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一定要本人办理吗

来源:楼团团分类:收房验房

文章摘要:收房是购买新房后到开发商交房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很多购房者可能买了房之后并不在当地,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本人去办理收房手续。

收房的时候对于并没有强制要求业主本人一定到场,业主可以委托他人代收,但是需要给委托去收房的人手写一份委托证明,或是提供可以证明你们的亲缘关系的证明。

办理收房需要关注的要点

1:收房时间

自接到开发商收房通知时,你就可以着手准备收房事宜了,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1)收房是有期限的,购房者需要在收房最后的期限之前去收房,否则会被视为逾期收房而承担合同上规定的违约责任;

2)如果你选择的是顶层,可以选择在下雨天去收房,一是可以检验房屋是否漏水,及时发现问题;而是可以检验墙壁的防潮情况,如果墙壁潮湿,说明防潮措施做的不到位,日后很容易发霉。

2:验房

验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首先要看开发商有没有“三证两书一表”,如果没有,可以拒绝收房。

自己可以带着验房工具去验房,主要查看墙壁是否有开裂现象、厨房/卫生间排水是否通畅、电路是否有电、墙壁是否存在空鼓现象、门窗是否有问题等等。精装房还要着重看看装修、家具品牌是否与合同上写明的收房标准一致。

建议在收房时,带上专业的验房师跟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找开发商解决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开发商若要求你在验房之前先签字,一定要拒绝!如果签字了,验房发现的问题,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

3:物业交割问题

从签字收房那天开始,就要开始收物业费。因为从此时开始,物业公司正式开始为业主服务,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签字收房,交完物业费之后,就算正式完成了新房的入住交接流程。在整个流程中,要谨记,发现任何问题立即向开发商反应,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要等到签字收房之后,再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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