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办

来源:楼团团分类:租房准备

文章摘要:租客与房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一般情况房东与租客之间是签订有租赁合同的,合同会对租房的相关事项约定清楚,保障房东和租客双方的权益。

1、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合同期内,租客拖欠租金达到一定的期限时或者直接逃走,符合解除条件的,房东可以提出该项请求。因为,租客虽然违约,但合同还在租赁期限内,房东当然也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给房东带来的损失更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一般是上策。

2、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租客还没有搬离的房屋的,可以请求支付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写确定的日期和金额,如果租客已经自行搬离的,可以请求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折算。

3、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

租客没有按期支付租金甚至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自行搬离的,该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房东无论是否请求解除租赁合同,都可以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

4、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租赁期间,有将租赁物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可以按价要求赔偿。但是,房东需要注意的是,物品的价格要根据新旧程度确定,不能全部按暂时的物品定价。另外,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房东如要求赔偿损失,需要举证证明有哪些具体的损失。

5、恢复房屋的原状

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商铺,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的装修,可能会很大程度上改变原来的格局,恢复原状也需要很高的费用,因此对于改变较大的装修,房东也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因此产生的费用。

6、不予退还租房押金或保证金

目前从房屋租赁市场行情来看,大多房东都会收到一定的租房押金或保证金,一般会约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发生违约的,押金或保证金予以退还,否则没收,虽然没有没收是行政强制手段,但本质上就是不予退还的意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退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一般不再支持,押金或保证金与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一样的,弥补房东损失的功能,不能过分加重房客的违约责任,避免造成利益失衡。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在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是能够有当地派出所发布的备案文件。

2、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再细小的东西都要写,并且写明如果损坏,具体如何进行赔偿等。

3、有关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4、在装饰装修的处理约定要明确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如何处理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一直是实践中的争议热点,最好是能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5、如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要分各种情况分别处理。因此建议租赁合同双方在签约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装饰装修的归属、拆除、折价、修复等事项。

热门楼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