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文章摘要:房屋赠予需要办理很多手续,主要就是需要赠与双方当事人签定好相关的赠与合同,然后前往当地的公证处进行房产赠与公证办理,然后才能前往房管所进行过户登记。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需要哪些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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