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房产纠纷
1、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
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简单地说,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所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
2、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注意收集证据,争取纠纷处理中的主动:
如何收集证据是购房人最头疼的问题,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收集证据。另外,向开发商提出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及解决意见尽量以书面形式,如能有其确认为最好。这样,一方面可以证明该房屋当时存在何种质量问题及质量问题的状况;另一方面还可以证明购房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开发商提出了质量问题及解决请求。据此,可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为协商不成情况下的诉讼解决争议做出必要的准备。
4、修复房屋,继续履行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同时,购买人仍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5、退房,解除合同:
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6、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违约金: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7、要求承担违约侵权责任:
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买受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买受人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1、了解开发商情况:
如果一个楼盘的承建商是名牌企业,售楼人员也会主动介绍,并列出这个施工队以前干过哪几个名牌物业。售楼人员如果不介绍,您也要问一下,施工单位是哪一家,做到心中有数。
2、实地考察工地:
如果你购买的是期房,就算看不到房子得实体,也可以去工地上查看一下。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得如何,绝对可以反映出施工者的责任心。大型企业在从事大工程、重点工程时都会要求员工统一着装,这是企业的形象问题,也是便于企业管理,工作服能起到保护工人的作用,在发生意外时,尽量减少工人的伤亡。
3、利用合同约束: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这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人就应该就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约定。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因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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