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二手房贷款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1、售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2、贷款银行审查申请。
3、经审查通过后予以售房人转按揭。
4、贷款银行、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转按揭贷款协议。
5、购房人向银行提出新的贷款申请。
6、购房人与银行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7、购房人签订新的抵押合同。
8、售房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购房人办理新的抵押登记手续。
9、售房人终止原借款合同,购房人履行新的借款合同。
1、贷款年限:住宅不超过30年,公寓别墅不超过10年。(注:房龄+贷款年限≤ 35年 (注:房龄不超过25年)。)
2、年龄: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 65年(男女不限)。
3、贷款额度:普通住宅不超过70%;公寓、别墅不超过60%(如房龄超过5年贷款额度则不超过50%)。
4、贷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6、签署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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