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楼团团分类:房产纠纷

文章摘要: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交易双方都会单行对方不遵守合同,因此会在合同总设立违约条件,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承担哪些责任呢?

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

2、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十分错综复杂,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3、也有多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4、对于乙方也就是卖房者来说违约给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写清楚每个程序办理阶段的时间点,例如哪天之前办完赎契、哪天之前办完贷款、哪天之前完成过户手续,避免交易被无限期拖长;

2、买教育房特别要注意,必须在二手房买卖合同里写上:在过户前由卖方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查询户口及学位是否占用—这一点很重要,一定要在过户之前查实,不然后面的手续就会很麻烦;

3、在违约赔偿一栏,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这样卖方就不好随便返价了;

4、写清楚付款的时间点,而且,首期付多少、过户时付多少,收楼时付多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至少预留1万-2万元尾款,等到顺利收楼之后才付清,而不是过户当天付清,中介费也一定要预留一部分在顺利收楼之后才付清—地产经纪当然会用行规来反复要求你过户当天就要付清,但预留尾款这一条一定要坚持,避免收楼时出现不愉快的状况;

5、物业维修基金卡可以看情况跟卖方协商,如果对方有,必须过户后交给你;如果没有,就要看看这个物业的维修基金卖方有没有交,如果没交,是否需要你承担,具体金额是多少?这些一定都要问清楚,因为很多人都不了解,比较容易忽视;

6、如果是带租约买的房子,要跟卖方协商好怎么交接租约,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最好能在过户之前就跟租客联系一下,多方面了解房屋的问题、租约的押金是多少。这一点很多买家都会忽略。

7、所有手续都办完了,过户也办好了,按约定时间收楼,此时要查清楚水电、煤气、电视费、管理费有没有欠费;带租约买的,还要查清楚卖方有没有扣留租客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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