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收房验房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3、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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