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租房
公租房是广州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最新的政策里面,对公租房申请条件作出了放宽,人均年收入门槛放宽到人均33300元。公租房的房租便宜,拿到公租房的,只能本人租住,不得对外转让,转租。公租房一般是有5年的有效期,到期后要重新申请。
1、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2、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4、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1、无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2、户口:拥有广州户籍和3年的广州社保。
3、年龄:年满18周岁。
4、其它方面:申请人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租房。
5、居住面积:申请人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的。
6、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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