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租房
1、要求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2万元以下、单身家庭年收入4.8万元以下,家庭总财产58万元以下。
2、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的家庭。
3、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版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权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房管局领取公租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申请人将表格填写完整。
2、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是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户口薄与结婚证原件,到房管局办理受理登记手续,签字后领取受理单。
4、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5、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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