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来源:楼团团分类:共有产权房

文章摘要:青岛实行共有产权政策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的喜欢,那么青岛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和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根据青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规定,在青岛申请共有产权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城阳区户籍且满足青岛市人才类别规定的七类人才。
其中,人才对应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享受相应层次政策;全日制硕士可享受第四层次对应政策;夫妻双方均为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的,可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上一层次对应政策。
2、具有非城阳区的青岛市户籍人才,且在青岛市其他区市有一套住房的人才,可以申报购房,但必须在签定正式购房手续后一个月内承诺将户籍迁至城阳区,并由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特别说明:坚持符合国家统一政策的原则,申请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必须符合青岛市住房限购政策。

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及材料

1、人才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报至企业处,人才所属单位与企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后,由企业汇总向区人社、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购房资格认定。
人才进行资格认定需提供以下资料:
人才类别资格认定:个人申请、学历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户籍不在城阳的,带着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资格认定: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
2、经购房资格认定后,由企业办理住房团购手续。

如何进行共有产权房资金筹集

1、按照产权比例,人才个人承担购房总价款的70%,享有70%的产权,并自行筹集资金;人才个人需要交纳持有70%房屋产权的首付款,并作为按揭贷款抵押物,区属国有企业承担购房总价款的30%,享有30%的产权,由其自有资金或其他资金解决,这部分资金不作为人才个人按揭贷款抵押物。
2、人才个人可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借款及抵押手续按照金融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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