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1、如果没有其他共有人,且只有一名子女的话,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继承人持公证书办理过户登记。
2、如果有其他共有人,还需共有人办理赠与公证,将其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继承人和共有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赠与公证办理过户。
3、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话,除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还需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然后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等办理过户。如果涉及赠与的话,需要交纳的税费就比较多了,大概有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公证处和房管局还要收取相应的公证费和房产过户的费用。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1、 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 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3、 房屋所有权证书;
4、 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
5、 相关完税、免税证件;
6、 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7、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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