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保障房
安居房是保障性住房,也是指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国家安排的专项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共建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是对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人才的认定文件。持有身份证到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所规定的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还有市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住房情况、住房的优惠政策情况、医疗保险的缴交情况等进行核查。
3、待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出来后会及时反馈给市住房保障部门。只要审核合格了的,就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的政府网站上面进行15天的公示。
4、在公示期间没有存在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那么就会按申购轮候的规则列入轮候册,之后会开始进行轮候,轮候的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房保障部门去选择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会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的意见,再将合格的名单抄送到市房地产的登记机关。
6、带上审核合格意见跟建设单位一齐签订人才安居房的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的签订10天之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去备案。办理完安居房的初始登记之后,建设单位会协助申请人一齐办理政策性住房房地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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