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共有产权房
上海有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等。
还需要满足的条件: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和户口等年限以2019年3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1、网上申请:首先登录房管局的官网上提出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审核:市住建委会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同公安、社保、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和在本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获得申请编码,去官网查询结果。
3、摇号:房管局按照优先次序进行分组,确定摇号名单,并在官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4、选房: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房管局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和地点。
5、购房确认:开发建设单位需要对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进行复核确认后,报区住建委复核,复核通过的可签订购房合同。
2022-09-12 2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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