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房产公证
期房转让一般是不可以公证的,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公证的操作模式,但是公证的只是“公证转让”,风险很大,公证处只是对双方买卖行为进行公证,但公证处很难查明“房屋产权人”的真实产权情况,显然是不合适的。对于买房人来说,如果对于其中实情了解不清,可能遭遇日后纠纷甚至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1、并不是经过公证的卖房者就不会违约。
对进行公证必须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由于期房还未取得产证,所以公证处不会对上下家签订的期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有的人于是想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进行见证,其实,无论公证还是律师见证,都仅针对合同内容是否违法、是否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证明,不可能涉及合同将来的履行情况。任何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都不能保证对方将来不会违约。
2、违约并不是只需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进行赔偿。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是指在任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承担的,但违约责任并不以违约金为限,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违约时,并不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了。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同时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继续交易,因为继续履行合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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