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

来源:楼团团分类:签约认购

文章摘要: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中签订的法律文书,有约束买卖双方履约的作用,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签订购房合同,那么签订之后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呢?

购房合同是当时签了就有一份属于业主自己的,但是购房合同需要备案,而备案的时间有长有短,一般是1到3个月。如果按揭购房的话,所签订的合同应当是4到6份,其中一份是房管局备案,一份是银行备案,一份是业主,其他为开发商。

购房合同备案时间

1、买房后三十日内拿到购房合同: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要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应不超过30天;

2、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3、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电子版本全套)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购房者可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公示。

签购房合同的注意要点

1、开发商五证两书:购房合同签订前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这是保障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关键。

2、认准签约主体: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开发商关于基础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最基本的生活可行性,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燃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

4、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5、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

6、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没有到开发商账上的话,是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的,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些。在签订正式的合同之前,先咨询一下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7、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或者同开发商协商。

8、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现实中,业主往往与物业产生很多纠纷。为保证自己入住后的权益,购房者应在附件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包括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费、环境卫生、保安、绿化等。

9、延期交房: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10、关于产权登记的问题:如果你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退房或者要求违约金的。正常按照商品房的销售规定,是在60天以内,开放商就应该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的,如果没有及时备案,可以要求违约金。

11、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两份是正本,两份是副本。附件会有一个房屋的平面图纸,签合同时要注意这个图纸,用坐标来确认房屋的朝向,还要注意标注房屋的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12、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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