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有什么区别

来源:楼团团分类:经济适用房

文章摘要:在保障性住房中,有很多种,而其中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就是其中的一种,那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有什么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2、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3、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房。

4、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限价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5、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房没有准购面积。

6、退出条件不同: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

限价商品房购买流程有哪些

1、一般户籍家庭按照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办法进行。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资料。经社区调查,并张榜公示3日后,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社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初审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复审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后,出具终审意见并盖章,逐级返还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2、户籍在各开发区管委会管辖社区居民,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调查,公示后,报所在开发区管理部门,经开发区管理部门初审及公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及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及公示,可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3、落户在各级人才市场人员,向户籍所在人才中心提出申请,经过本级人才中心初审及公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及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及公示,可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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